招标详情
依据十采计备【2018】XM7238号计划函要求,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委托,拟就创文实测路口增设交通护栏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。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创文实测路口增设交通护栏项目
二、采购项目预算:本项目预算价约人民币78万元(即最高限价),超过此价格的磋商报价做废标处理;
三、采购项目内容:十堰市人民路、朝阳路、公园路、发展大道等12条主次干道交通护栏安装项目,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。
四、供应商资格条件: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。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(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副本)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开户许可证,2016、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,若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,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)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(提供书面承诺);
(4)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提供公司依法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)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(提供书面承诺)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、磋商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须为交通护栏的生产制造商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交通护栏的生产或安装等相关内容;
3、磋商供应商需提供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护栏4000小时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测试检验报告,报告委托单位须为磋商供应商;
4、磋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,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,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
5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五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:
凡有意申请竞争性磋商,请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0日(8:30时~12:00时,14:30~17:30时北京时间),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、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,在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(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7 楼)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,每套售价500元,售后不退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(以到账为淮)须提交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(¥15000.00)磋商保证金,账户名称: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;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柳林支行;账号:42001616539053002425。汇款单用途注明“创文实测路口增设交通护栏项目磋商保证金”。
六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及地点
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:2018年12月16日8:30时,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(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7 楼)。
磋商时间及地点:2018年12月16日8:30时,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(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7号楼27 楼)。
七、联系方式
采购单位: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
联 系 人:何阳;电话:18986907069
采购代理机构: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袁工;电话:0719-8466926
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
2018年12月5日